上證報中國證券網(wǎng)訊 公安部經(jīng)偵局28日公布嚴打操縱犯罪凈化股市生態(tài)典型案例(三),披露了遼寧朝陽管某偉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和遼寧撫順鄭某勝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兩起案件。
遼寧朝陽管某偉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
2020年8月,遼寧公安機關對管某偉等人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立案偵查。案偵發(fā)現(xiàn),2019年9月至11月,管某偉、智某博、葉某明、鄭某勝等通過場外配資獲取并控制70余個股票賬戶,利用資金、持股優(yōu)勢,以低位建倉、對倒拉抬、連續(xù)交易等手段操縱“XX時尚”股票,致使該股票股價短時間上漲43.47%,偏離上證綜指47.46%,該團伙非法獲利1.02億余元。2022年8月,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管某偉犯操縱證券市場罪,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0萬元。其他涉案11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并處罰金。
遼寧撫順鄭某勝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
2020年8月,遼寧公安機關對鄭某勝等人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立案偵查。案偵發(fā)現(xiàn),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鄭某勝等人通過連續(xù)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間進行交易等方式,利用其控制的80余個證券賬戶先后操縱“XX食品”“XX包裝”股票。期間,鄭某勝還伙同陳某等人通過網(wǎng)絡直播對“XX包裝”股票作出投資建議,鼓動投資者買入,鄭某勝等人則進行反向賣出,順利完成“出貨”。經(jīng)統(tǒng)計,鄭某勝等人非法獲利共計2億余元。目前,相關人員已移送撫順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